2022年,中共中央组织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实施效果如何?还应注意哪些问题?对此,今年全国两会上,民革中央专门提交了《关于完善职前培训制度,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提案》,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六条对策建议。
提案认为,《意见》就职前培训制度的目标、管理、运行、保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,对深化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,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与此同时,《意见》实施过程中还面临哪些问题?通过多方调研了解,民革中央在提案中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问题分析,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。
“一是职前培训的具体时点不明确。”提案建议,明确法检系统职前培训的时点,司法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统一培训,这有助于熟悉业务,与法检系统现有培训制度也能较好衔接,同时还为适时引入竞争机制留下空间。
提案认为,《意见》与既有制度如法检系统试用期培训制度、律师实习制度等如何衔接还不够明确。建议法检系统按照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精神与要求梳理、优化现行试用期内的培训制度。在律师行业,为避免执业门槛过高加重实习律师负担,建议将职前培训时间计入律师实习期。
培训师资从何而来?课程如何安排?围绕进一步细化、落实现有培训方案,提案提出多条具体举措。例如,为提高培训实效,可适度拓展师资来源,除律师、法官外,还可引入其他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、高校专家学者等;在集中教学阶段,宜适度突出专业能力培养,合理设置职业伦理等科目,部分课程可采用线上方式,由司法部统筹师资统一录制教学视频,既可确保教学质量,也可节省支出;在岗位实习阶段,逐步推动跨法律职业部门的实习,既能扩大受训人知识面、提高其综合能力,还能推动职业共同体的发展、促进共同体内部的理解互信,落实《意见》相关要求;同时在集中教学、岗位实习、综合训练各阶段设置选修课程,提高受训者动力与培训针对性。
考核结果如何合理运用?如何避免考核过度或流于形式?提案建议,在法检系统适度引入竞争机制,使成绩优秀者享受合理优待。例如,成绩较优者可优先担任级别较高的助理工作,或在初任法官、检察官遴选程序中“加分”等。条件成熟后,可以统一招录司法工作人员,在职前培训中表现优秀者可享有单位和岗位选报的优先权。在律师领域,为免青年律师的就业状况进一步恶化,不宜过度强调竞争机制,考核方式应提高客观性,受训者达到一定出勤率、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,即可自行申请考核,通过集中测试,原则上即可通过考核。
培训费用问题也备受关注。提案认为,《意见》要求单位保障参训人员培训期工资,强制落实将增加律师行业用人成本、降低用人意愿。如何加强受训人员的经济保障?提案建议,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经验,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支出,尽快明确职前培训不得收取费用;针对律师业可能面临的特殊问题,由律协设立青年律师发展基金,律所按规模、营收等缴纳一定份额,以保障青年律师在培训期间享受一定工资待遇。同时为受训者提供专项低息贷款。
“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与实施时间有待明确。”提案呼吁,明确要求各地在一定时限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包含工作实施和推进时间表,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,为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夯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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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|周福志 制 图|邱凌